不知道,規定是國防部會同內政部一起去做繪製,所以民國七十幾年早期是手畫,為什麼沒有電子化我不清楚,這塊問了也白問,問了一圈都no,甚至國發會也沒有。這要請國防部跟內政部會同解決。再來技術上的界接,我還是要提出這沒問題,但林務局自然保留區,如果登山這塊拉過來,系統要不要保留?要的話,針對自然保護研究團體,會不會認為把我的申請拆成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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