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部分是「提案訴求整理」,這部分條例出來的問題是,會希望部會在協作會議當中澄清或開放討論重點的問題,因為有時業務單位提供的議題分析表,上面所寫的問題是有非常多不同的建設性、非建設性的問題都盤點出來,因此在這一個訴求整理的過程中,PO跟業務單位都可以事先過濾掉部會內部認為要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