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理解。就看看在場PO有沒有覺得把「直接」改成「負責」會不合適?若有單位覺得不合適,我這邊不會堅持。另外也回饋一下,雖然是原本林全院長講出來的話,但因為這個制度也實行了十個月,在這邊討論就是因為實務上會碰到一些困難,所以是不是真的要跟林全院長當時講的一模一樣不能改變,我覺得也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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