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修正面向是放寬的管制年限,本來在修法前沒有限期間,只要你的協會違法兩次,我們就廢證,但我們覺得這樣子可能不符合比例原則,所以在這次的修法是明訂四年內受罰兩次,我們再予以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