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動物用要有動物用藥規範,同樣在處方箋裡面也有要求這個部分,假設人用藥部分可以在辦法理加一些東西,有沒有飼主需要知道的,我們可以訂的更細沒有關係,草案是你我雙方已經有個共識,除了雙軌的部分,我們也盡量說服獸醫師接受雙軌,但如果對於處方箋這部份有堅持的話,我們可以去調適是不是用購藥證明這樣的名詞,也不要去踩到他們的痛點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