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來看空屋稅的歷史,簡單說明一下,其實空屋稅在民國35年房捐條例的時候是有這樣的設計,但是設計的原則是在房屋發生恐慌的時候,因為當時抗戰剛結束,大家沒有房子住,所以當時會有一個房子空的話,就要加倍課稅,但是除了加倍課稅之外,還有設計一個胡蘿蔔給你,你去興建房子的時候,增加供給的時候,你就可以減徵一年,因此在35年的時候,當時因為戰後,所以有這樣的設計,而這樣的設計一直到44年還是維持的。到了56年房屋稅全文修正的時候,因為翻閱之後,沒有一個縣市因為房屋發生恐慌的情況,而課徵空房屋捐,因此這個制在56年修正的時候,整個條文就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