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可行性評估的部分,我有稍微瞭解一下,像有量能課稅的部分,就我對他片面上的瞭解,針對財產的部分,不應該以財產的價值本身來課稅,應該是有價值衍生出利益的部分來課稅,並不是課價值的本身,就是租金的部分,不應該課房地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