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決定核心問題很重要?我舉一個一樣是辦過的案子,有一個網友今年上半年提案認為,因為他看到新聞上兒虐事件頻傳,因此他覺得要再加重刑法第272條,只要虐殺16歲以下的直系或者是繼親者,就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可是這個就是問題的癥嗎?他看到了這個現象,他提出了一個解答,但是透過多元利害關係人的盤點、訪談,甚至訪談了提案人之後,還有包括社工、教授或者是醫院的一些法醫,大家最關心的是沒有人想要看到事情發生,發生之後再處罰那個人,其實來不及,每個人最在意的是如何有效預防兒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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