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三個議題範圍的部分,其實我滿認同那三個縮小範圍,但是這三個議題的層次越來越複雜,其實空屋稅並沒有定義,我們之前有討論,也有研究過,空屋定義複雜,而且空屋的原因很多,沒有辦法定義出來範圍且課稅,課稅一定要符合租稅的明確性,如果課稅不明確,其實是有違租稅法律原則,因此在課徵空屋稅的議題是文字上未有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