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做的是協助所有權人或者是管理人在處理這一些管理維護上的問題時,我們可以去給予一些輔導跟建議,其實這個案子接觸了之後發現了很多限制,因為我們是一個輔導的中介角色,但是我們給的建議也並不是有真正實質的效應,也就是說,假設我們建議這個部分要做家戶,但是這個方式、手續及經費等等,都是要從公部門這邊再申請,就是因為危險的狀況才會家戶,真正申請到經費,往往會有非常久的時間,因此對所有權人跟官員來說有非常大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