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也期待合作社本身會有部分的公益行為跟公益的做法,如果基於公益的部分,像在地方,特別是像地方政府的部分,有沒有可能比如他們自己的土地能夠透過專案讓售,當然並不是獨特地針對合作社,像學校其實也有,我們知道像台中的逢甲大學跟市府就有讓售的案例呈現,學校是一個公益組織,而合作社是不是一個公益組織,因此還是請中央、地方政府再思考。1-3的問題剛剛也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