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法條的規定是要協力來補正,怎麼樣補正也沒有史無前例。我們以往真的很熱心,像他講什麼,結果我們變成專業被告,我講什麼、他就記錄什麼,像錄音或是種種方式,說威脅我或是脅迫,誰敢跟你協力、聯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