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有國際人權公約的幕僚或者是秘書處單位來審查是否違反人權公約,可能法務部有疑義,像兩公約的部分,其實涉及教育權、工作權,這部分是不是可以由法務部來審查?我們這邊提出一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