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審核之後,中選會就會決定這個提案是合憲或是不合憲,不合憲的就要舉辦一場聽證會,並且中選會會請提案人補正你的資料,這邊大家有什麼意見?第一個,有人認為利害關係人認定有問題,他覺得這一題也想要參加聽證會表達意見,因為覺得這一題是合憲、想要被發表,但是可能不被認為是利害關係人,沒有被邀請到場,有可能會造成民眾不滿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