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謂的開放政府協作會議,協作會議其實只是一套執行剛剛那四大精神的工具而已,如果像有些部會,比如衛福部,很常在網路上有提案,很多案子跟衛福部相關,衛福部說本來就有找公民參加的會議、有逐字稿,會議也夠透明等等,他們某種程度已經符合這樣的精神,所以並不是一定要開完六個小時會議,很工具性的才叫做「開放政府協作會議」,並不是,而是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中融入這樣的精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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