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個漁港是農委會都有公告名稱,但是要公告漁港的區域、範圍再依照漁港的規定來做細部規劃並公告,這個是不一樣的,所以剛剛海巡提出來的是,有一些二類漁港,像屏東有一半以上沒有依照漁港法的規定來辦理公告,那個是漁港範圍,農委會是公告這個港好比叫做後壁湖漁港,但是要真正公告他的範圍,設計到土地撥用的問題,要依照第4、5條的規定,這個漁港哪裡可以停漁船的地方,哪裡要做公共設施,這個細部規劃出來之後再報給漁業署備查,然後再公告漁港建設,也就是未來漁港類似像都市計畫一樣,哪裡可以去倉庫,所以他的公告跟這邊的公告意義差別是在這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