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一點也不關心法,但是至少這一個場合我們釐清了大家都是同樣的心,只不過是誤會而已。但是很有趣的是,我自己心涼了一陣子,從社企夥伴的觀點,公司法第1條已經修改了,至少在表面上跟法規上不單純是以營利為目的,公司治理是友善所有的人,因公開揭露,所以友善消費者跟社區大股東、小股東等等,我們心目中想像到的有良心的公司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