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剛才所提結構性少數與多數不適合公投的議題是否納入,文字如何表述,我們這邊原來擬議的意見,委員會不贊同,認為依憲法規定本來就不可以,沒有必要加增,我們也想看能不能更精確一點來表述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