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剛剛有提到揭露有兩種形式,有強制揭露與自願揭露,如果用強制揭露,那就是主管機關絕對介入,如果自願揭露,揭露有爭議那就社會公評,自願揭露比較走那一個形式,如果強制揭露那主管機關絕對會檢視,連財報跟簽證都要來,全部都在裡面,我的意思是規範的強度會差異很大,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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