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修法的過程有很多需要公眾參與的部分,我相信像這次的討論會就是與外界實際上溝通平台之一,這樣的平台非常好,因為我發現有很多的看法跟法律擬訂的結果不太一樣,也就是有所謂誤差的存在,我覺得這一點大家先釐清才會有共識來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