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分享,我們自己做公平貿易的經驗是,十年前臺灣有一些人說他們在做公平貿易,為什麼要導入一個更嚴謹的公平貿易?為什麼不寬鬆一點?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些人在哪裡?這一些人還是說公平貿易,但是永遠在那邊,而規模永遠這麼小,他只在乎自己是不是能掛上公平貿易的名稱,並不是在乎公平貿易的產業是否能夠變得很大,因此看起來寬鬆的規範不見得有利於長期的發展。若很嚴謹做公平貿易的規範,這麼多年來,我們看到的認證產值是越來越高,市場每一年都以倍數增加,因此嚴謹的規範、市場區隔說跟你有什麼不一樣,這個才有利於商業發展,因此並不是門檻訂很低,什麼人都可以做,這樣好像是百花齊放,從做生意的角度覺得門檻高一點都沒有關係。因此要談社會企業的發展及公益公司的發展,也傾向於像謝董事長所談的,我們為什麼不照英國的方式呢?標準訂高高的,你願意進來就進來,標準訂那麼高,政府該補助就補助、該補貼的補貼、該扶植的扶植,將標準訂高,實質上鼓勵跟推動有價值的事情,我覺得這樣才會有實質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