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4月29日林放補記,我認為生物辨識適合在手機上,打開app時證明使用人身份,不適合讓server認證客戶端,何況在電腦上不方便使用生物辨識。我們的做法是,在任何機器上包括電腦、手機,server認證客戶端都統一採用根本性的加密學,在手機上的適當場合例如搭公車付費,可使用生物辨識方便打開app,讓server自動以加密學認證客戶端,若是以手機轉帳大筆款項,絕不可只以生物辨識證明使用人,因為熟人可以偷到當事人的生物辨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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