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相信今天會來到現場的各個團體都是有意思想要成為民航局考試的單位,我的用意只是想明確知道民航局的態度,前面的法條看起來是不是有可能自己成立一個單位,自己的飛機自己驗、自己的人員自己考,也就是利益迴避的問題,我先說並沒有預售任何的立場,我沒有任何的答案,很希望瞭解一下民航局態度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