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們給市政府有公文,希望7月1日前提出一個適合且合法的飛行場地,我們提供給高雄市政府,你們的回應是,在民航的規定當中,這邊是航道,可能不考慮,這邊是軍用場地,可能要再問軍方那邊,結果我們看一看,高雄市根本就沒有場地,所以這個場地要怎麼處理,民航局來處理,或者是高雄市政府來處理,又或者是協會要自己處理?協會一定沒有辦法,各個地方的協會都一樣的問題,哪裡來的合法場地去考試?請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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