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這並不是賺錢的事業,並不是像開補習班來加盟,今天來解決政府的問題,結果請你們來一趟,還要付你們機票錢、高鐵的錢,差旅費要老百姓付,這個是小事情,但是這個寫出來,我覺得很奇怪,收審查規費150元、200元,但是相關的人員、差旅應該由你們政府機關自己編列預算才對,怎麼會叫老百姓、叫我們來幫你出機票錢呢?我有一點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