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目前對個人的部分,我們是排除,也就是現在實行委託業務,因此第一階段是,我們接下來的委託辦法草案,只有委託機關(構)、團體,沒有個人,個人可能未來產業更蓬勃發展以後,才會考慮到,以上說明,各位有沒有意見?或者是其他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