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生產業的,罰得比休閒得還重,漁民的北堤如果走過去,回來就會罵說這個都是木頭政府,政府要如何處理?公平正義要好,所以你說那一條,立法委員也是有責任,你說不妨礙什麼的,結果罰的那個就3萬,是不是要超過3萬才能釣,這個邏輯上都有一點爭議的,拜託我們尊敬的唐委員回去行政院處理,看要怎麼樣來處理這個難題,我們不要在那邊吵,都沒有用啦!顧漁民都顧不了了,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