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關兒少保護知能已納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教保研習規劃,並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責任通報及輔導)納入規定辦理之政策與法令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