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減輕家長負擔:平價教保服務尚未全數滿足家長托育需求前,自108年8月起全國統一實施,對於綜所稅率未達20%之家庭,父母未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子女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教保服務者,每月發放2-4歲育兒津貼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再加發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