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近年雖加速擴大公共教保服務量,但短時間尚難翻轉公私比及符應家長托育需求,必須透由公私合作多管齊下,加速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因此,首次提出「準公共幼兒園」機制,採2階段實施,107年8月六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