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問題,我覺得動物老師提得非常好,我們現在要把動物的傷害恢復原狀,這時候可能會有一些理賠的事情,您提到其實現在的問題是,因為可能是流浪犬,所以就沒有飼主,沒有飼主就沒有辦法恢復原狀,大概類似的意思是這樣子,因此建議我們是在動保法當中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