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人們應該怎樣對待動物的最上位原則沒有清楚,這個社會沒有基本的共識,農委會有再多的動保檢查員也沒有辦法「落實動物保護」,只能「父子騎驢」,怎樣做都不對。如果社會主張就是狗跟貓可以留在街頭、社區及國家公園,那麼政府面對人狗衝突、狗貓衝突、生態與寵物衝突時,該怎麼辦?這個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問題,並不是單純貓、狗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