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確認一下:意思是並沒有任何的政策,要在這個時間點要求健保卡一定要跟eID合併,的確過去以來署內是較持不合併的立場,所以我們還是可以握著健保卡繼續發展;然後若未來eID發展順利,發卡量也很大,屆時也可能我們自己會發現,沒有必要這麼堅持健保卡跟eID不能合併,有可能想自願嫁給對方......對不起用比較白話情境的方式,我想比較好理解。確認一下,以上情境的認知是正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