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們針對這個目前的汽車燃料費徵收方式,站在公益性的立場上,大家認為是需要付費的,這個是有完整的共識。但在現行的結構付費方式上,目前的現狀是以汽車排氣量的方式來作課徵的不同等級,政府有稅收的壓力,我們同時也必須要考量到各個不同行業別在生存上的一些必要性,所以主要兩個比較大的重點:第一個是我們認為這個費用的確是有徵收的必要,但是在徵收的方法上,可能未來可能以考慮變成一個基礎基本的費用,然後再加上依照每一個人不同使用的狀況來徵收的方式,這個是我們對於現行費用結構上的最主要建議,也是今天最主要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