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會特別提到特別公費?裡面的要項當中有幾個重點。課徵目的、對象、法律關係、有無對待給付?是不是專款專用?公益性是大法官解釋的,我說的使用費;課徵對象是這一些有車的人,並不是自為使用者,這裡面是有自為有上路、沒有上路的,你有但是沒有上路的,也應該納入進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