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制度從49年開始,我們過去事實上也有隨油徵收的階段,也就是紅色字是第二階段,50年7月至51年8月,實施了非常短的時間,在50年7月改為隨油徵收,但是當初並沒有一些完善的配套,所以有一些免徵車輛的用油流用,造成我們實收率達65%,為免影響財源,因此改回隨車徵收,從51年9月到現在,84年也陸續增訂一些對象,包含公車、電動車、計程車、偵防車、勘驗車等等,離島地區也有,這一些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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