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現在的法要修是一個方向,但是我們可以接受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就是用法去解決,如果不是只有這個面向的話,是不是要花一樣的比重去討論生命教育,因為這樣看起來其實討論的份量在生命教育很少,協作會議其實是希望可以用更多元的角度來看這個議題,並不是受到某一種侷限跟框架,又或者是偏誤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