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傷、沒傷跟傷害程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你寫「傷害的程度難以認定」是你已經認定有傷,只是程度不同,所以跟有傷、沒傷的脈絡……所以我才會覺得應該放在「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是不是因為傷的程度難以認定,所以罰則要怎麼罰,很難認定。
j previous speech k next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