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關於素養的質疑,第106頁的相關修訂,我們當初就是要把範例兩個字拿掉,後面表格的第一個欄位是說可能參酌的表達方式或提醒,並不是要強制這樣做,我還是喜歡舉剛剛教授提到的自然領域的例子,像2c-IV-2的學習表現並不是不好,而是這一條涵蓋了一至十二年的學習表現,這一條做到,孩子都大學畢業了,所以不可能學習表現到這麼大,所有的科學都沒有離開這條的範圍,因此我認為學習表現要精準一點,學習涵蓋面不宜這麼廣,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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