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因為業者不配合政府做這一件事就會罰到這麼大的程度,我覺得輕重失衡。畢竟,業者並不是實際從事違散布不實訊息的行為人,而是沒有配合主管機關的要求,甚至這個要求可能在當下並無法證明一定是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