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在德國法部分,行政機關有這樣的權限,但是所適用言論性質的並不是不實言論,而是例如仇恨性言論。我們把德國與法國法兩個拼湊出讓我國行政機關有權利對不實言論加以控管,但不實言論相較於仇恨性言論更難以界定,自然更需要採取法官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