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是講「酌定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當平台業者被課予這樣的義務的時候,一旦業者受到通知說其平台上有不實資訊時,為避免受到損害額五倍的賠償,一定就會立即處理,即便該資訊可能並不是不實,從而對網路言論產生了寒蟬效應。因此,這樣的通知,不應該是由只是具行政權的政府就可為之,而應該是透過法院來認定才不會有政府箝制言論的疑慮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