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再回應一下,網友所提到的相關議題,多少都是牽扯到侵權行為相關的,比如他提到交通罰則與保險的比例應該如何,或是當跟超跑這一些高價車發生車禍時,應該要修法去限制賠償對方的修車費用上限,這都不是金管會的權責範圍,所以本會無法很直接地去回應應該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