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11月5日議題工作圈的會議當中有做一個確認,所以目前在109頁開始是我們綜合前面公聽會、諮詢會議及核心工作圈討論後新的四項重大議題實質內涵新內容。請各位委員看到第109頁的部分,以黑體標示是我們在公聽會及諮詢會當中意見比較多的部分,像第一個主題是性別特質認同多樣性的尊重,這部分當時在討論時,很多的意見是說性別特質跟性別認同的部分是不是要特別放進來,後來我們的處理方式是回歸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用詞,所以我們整個就是依據性平法來修訂。接著就是有關於性別歧視要不要放入?後來在討論的過程當中,因為性別歧視的消除其實是性別平等教育當中重要的目標之一,也明定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當中,因此這後來把性別平等歧視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