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各領域/科目學習表現動詞暨實施要點與核心素養呼應之建議。
二、建請各領域於「肆、核心素養」領域/科目核心素養表前加註下述文字,或確認目前已加註文字是否正確。加註文字:下表係依循〈總綱〉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結合領域/科目之基本理念與課程目標後,在領域/科目內的具體展現。
三、有關各領域/科目「肆、核心素養」、「伍、學習重點編碼」注意事項。
四、部分領域如:藝術、綜合。因學習表現、學習內容非以二維向度呈現,而是採一對一或一對多之對應,此設計將會造成無法進行跨領域、領域內及科目內雙向度的彈性組合。下述為學習重點敘寫之注意事項,提請參酌與修正學習重點之敘寫方式。
(一)各領綱所發展出的學習重點包含「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而兩者所架構出來的雙向細目表,將可以構成一個矩陣,而矩陣當中各單元教材的設計是有彈性的,各教科書出版商、或學校本位設計的課程、或是教師自編的教材,都可以彈性地選擇與組合要如何將學習內容或學習表現納入在不同的單元當中。在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中,應說明雙項細目表上述的功能與作用。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的組合不是一對一的關係,某一項「學習表現」的教學,可能培養或促進一或多項「學習內容」的學習;反之亦然。但就整份教材而言,所有的「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都應該被納入(核心素養發展手冊,頁17)。
(二)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應以二維向度呈現,領域/科目學習重點的架構提供各領域/科目教材設計的彈性,在不同版本教材中,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可以有不同的對應關係,得視不同教育階段或領域/科目的特性,呈現學習表現或學習內容(領綱研修工作手冊,頁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