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想要跟各位報告的是,這樣的見解在實務執行上,我們有很多合作社內部關係,當在承攬一些行政機關這一些工程案中,對於合作社社員的內部關係,我們也看到不同的案例,有一些有雇傭關係,有一些沒有雇傭關係,因此這樣的情形,其實也符合了我們當時跟立法院來做報告時,證明合作社跟社員間的法律關係,其實是多元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