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講這一件事的故事是,實際上參與經營的人而言,我覺得有幾個層次:今天有沒有賺錢,這個分配是價值,每一個公司都會有理想主義者跟實際主義者,如果沒有法令規定,我今天可以在不賺錢的時候,我用社會企業的名義,也就是吸引很多人進來,等賺錢的時候再改,沒有人控制我的,如果我今天離開這一間公司,股東要改成全部分配盈餘,可以嗎?是否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