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條的設計上,用專章(節)的方式,可以跟傳統型作很明確的區隔,而在調整的內容可以用彈性的方式來設計,用最低密度來做,這個可以保留很大的彈性,也可以符合目前國內的現狀,因為目前國內社企還是在發展階段,可以授權主管機關彈性。我們希望除了可以讓公司做社會使命目的之外,還要有揭露的部分,揭露絕對是核心,這也是目前公司治理重視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