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的方法署內可以再決定。再來想確認時間,其實原先的時間是10月31日開會,後來署內有其他配合院長官的會議,所以那個時間取必須消掉了,今天是不是可以定出一個舉辦第三次協作會議的時間區間,對署內是ok、政委也覺得時間是可以接受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