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連動到第三個:邀請誰?之前的說法是第三次的時候再把第一次協作會議的與會者找來,幫大家回憶一下,第一次主要找的是使用者,是民眾端的使用者跟一般院所端的使用者,跟大家確認是否維持邀請這些人?